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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以德化人 善意执行,让他们冰释前嫌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0/08/05 16:21

  西安网讯 俗语讲,兄弟姐妹本是天上的雪花,落到地上,化成水,结成冰,就谁也离不开谁了。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拆迁安置款分配及赡养老人问题而产生矛盾的家事案件,修复了本已支离破碎的亲情关系,化解了兄弟姐妹之间的情感裂痕。

  杨甲、杨乙和杨丙是一母同胞的姐弟三人,2004年,家中老宅翻新,病重的杨母为避免自己百年后子女因家产划分发生争执,在2004年6月2日立下遗嘱,将老宅房屋分割给三个子女。无奈世事往往一波三折,杨母去世后,三姐弟还是因老宅拆迁安置房屋及补偿费用产生矛盾。杨乙、杨丙将杨甲诉至未央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杨甲应支付原告杨乙、杨丙拆迁安置款及折价款32万元。而杨甲以杨乙、杨丙不赡养老人和未出资建房为由,未履行判决义务。2020年4月21日,杨乙和杨丙无奈向未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发出执行通知后,被执行人杨甲仍未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叶军冻结了杨甲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并通知其到庭,杨甲到庭后表示,自己本来愿意履行付款义务,但因杨乙、杨丙拒绝看望和赡养父亲,导致父亲“以死相逼”阻挠其支付案款,故迟迟未能履行判决义务。经执行法官明法析理,杨甲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希望法院能够协调杨乙、杨丙亲自来法院领款,双方当面协商父亲的赡养事宜。为何杨乙、杨丙对于亲生父亲如此冷漠,不仅不履行赡养义务,甚至连看望都不愿意呢?经法官随后调查了解,原来,杨乙、杨丙和母亲感情深厚,母亲病故后父亲再婚,因此二人对继母十分抵触,与父亲断绝了来往并拒绝赡养,这些举动也深深伤害了一母同胞的杨甲。

  经过认真分析,叶军认为双方亲情尚未完全破裂,杨乙、杨丙拒绝赡养父亲,并不是一般情况下的由于懒散、不负责任而逃避赡养义务,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出于对母亲的怀念和不舍,只是这种表达爱的方法欠妥。因此法官认为,姐弟三人的感情应该还有缓和的余地,若通过强制执行执结该案,可能导致当事人矛盾激化,亲情尽失,于是法官决定善意执行,通知姐弟三人一同到庭,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向三人耐心地做和解工作,让他们共同回忆父母养育的不易、父子之间、姐弟之间亲情的可贵。最终,三人内心深处血浓于水的亲情被唤醒,他们开始敞开心扉,真诚交流,杨甲当庭向杨乙和杨丙支付案款32万元,双方也同意共同商议解决父亲赡养事宜。

  家事案件往往离不开一个“情”字,亲子情、手足情、夫妻情彼此缠绕,难舍难分。因此,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德化人,可以让同胞手足更好的冰释前嫌,让受损亲情得以逐步修复,让社会成员和谐共处。用善意执行来修复亲情,是未央区法院执行法官因案施策、做好执行的有效手段,也是他们为人父母、为人子女时可以感同身受的朴素心愿。(编辑 高蒙)

编辑:高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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