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工作要求,未央区汉城街道充分发挥大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优势,依托街道综治解纷平台,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整合多方解纷力量,坚持调解优先、源头治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近日,未央区司法局汉城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物流公司与司机之间的车辆租赁扣款纠纷,实现法理情理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李师傅看到某物流公司发布的司机招聘信息后前往应聘,本以为入职从事驾驶岗位,签订合同时才发现签署的是货车车辆租赁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司机工作未满3个月,需要承担一个月车辆租赁费3600元。上岗仅三四天,李师傅因难以适应岗位提出离职。面对高额扣款,李师傅认为自己实际工作时间很短,全额承担租赁费用有失公平。
物流公司表示,涉事货车系向第三方租赁,企业客观存在租车及违约成本,应当依照合同划分责任,提出由企业承担900元,扣除李师傅2700元弥补损失。双方多次自行沟通,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李师傅还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矛盾愈演愈烈。为避免纠纷激化,当事人通过街道大联动大调解工作渠道,向汉城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汉城司法所依托街道大联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快速厘清案件事实,找准争议焦点,开启多元调解处置流程。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一方面向李师傅细致解读合同效力、违约责任等法律条文,讲清签订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物流公司开展法律风险提示,指出私自扣留款项存在的法律隐患,引导企业在经营中规范合同订立、用工宣传行为,兼顾经营效益与劳动者合法权益。调解员立足纠纷实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法治框架下寻找利益平衡点。
经过耐心疏导、释法明理与普法宣讲,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3600元租赁费由物流公司承担2400元,李师傅承担1200元,物流公司现场向李师傅退还1500元。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起涉企业与个人的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同时实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汉城街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建强做实大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统筹司法所、综治、企业服务、网格等各类资源,构建“源头排查、受理分流、联合调处、跟踪回访”闭环解纷链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群众、灵活高效的优势,把矛盾吸附在属地、化解在诉前,既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也引导市场主体合规经营。
下一步,汉城司法所将继续深化大联动大调解实践,持续夯实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根基,不断提升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能力,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坚实法治力量。
编辑:高蒙 主编:王嘉 终审:马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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